为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营造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乡镇(街道)公开考调工作。为确保公开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考调职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考调24人,其中公务员(参公)13人,事业单位人员11人,具体职位详见《榕江县2025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乡镇(街道)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条件及加分项
(一)考调范围
我县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教育系统人员)。公务员可报考机构性质为行政单位、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可报考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的岗位。派出单位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人员,经派出单位同意可报考符合条件岗位。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或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具体放宽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在乡镇(街道)工作满规定的服务年限(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5年,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3年)。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7.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考调中涉及时限计算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9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街道)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县外调入到我县乡镇(街道)工作未满2年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报考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9.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回避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加分项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表扬)的,按表彰(表扬)级别依次加分: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州级加2分,县级加1分。同一事项获得多项表彰(表扬)的,仅按最高级别表彰(表扬)加分,不重复累计。
2.2020~2024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每评一年加0.5分。
3.在乡镇工作满5年的,加0.2分,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追加0.1分。其中,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下等次的年度,不计入乡镇工作年限。
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证书、文件、考核表等印证材料(需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经考调单位核实,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在榕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加分。
四、考调方式和程序
考调工作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榕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考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3天,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到所报考单位进行报名,各单位将报名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汇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步骤: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榕江县2025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乡镇(街道)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考调报名地点。
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正面证件照3张及同底电子照片1张(jpg格式、20KB以下,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
(3)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称职或合格及以上)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需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
(4)符合考调加分的,需提供《榕江县2025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乡镇(街道)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5)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书面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报名。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现场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并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笔试
考试实行闭卷考试,试卷分值为100分。试卷统一向第三方机构采购。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于2025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笔试准考证于2025年9月12日领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准考证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需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个环节。
笔试结束后,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及适应考调职位要求的基本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按考调岗位计划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调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对于考调岗位,若报名时考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已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缺考、违纪,或考生放弃进入面试环节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加分值)×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各考调岗位的计划数,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以“笔试成绩+加分值”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加分值”相同,则以加分项分值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与加分项分值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报名时,若考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在笔试或面试阶段,因考生缺考、违纪、弃权等情况,导致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人数与考调计划数比例不足1:3(不含1:3),则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环节的资格。
3.体检过程中,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5天内向组织人事部门申请对不合格项目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若某职位因体检不合格(含复查后仍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5.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考调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
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岗位的匹配度。
突出考察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考察组须由2人及以上组成,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如实撰写考察材料。
2.若某一考调职位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自动放弃的情况,按以下规则处理:
从该职位具备入围体检资格的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按规定参加体检及考察。
若该职位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相应取消该职位的考调计划。
(七)确定拟调动人员、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1.考调机关(单位)党委(党组)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榕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按不同情况处理:
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拟调动人员填写《干部调动登记表》(一式三份),按干部管理权限及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影响调动,取消其调动资格。
五、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管部门及考调用人单位应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严格依照规定程序推进各项工作。
在公开考调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855-6673100 中共榕江县委组织部
0855-3921422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6622800榕江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0855-6627414中共榕江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